移動執法是相對于原來的傳統執法(手工執法)來說的。手工執法也就是廣大執法部門(包括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環境、衛生、國土、林業、人口、審計、稅務、司法、安全、質監、檢疫、藥監、新聞出版等部門)以前從事的主要工作方式。主要指執法人員的現場執法部分,在執法現場需要手工用紙質媒介記錄一些相關資料,執法完畢后回到單位再把記錄的相關資料輸入單位電腦保存。如果需要給對方開罰單,下達書面文件和通知還得回到單位寫好書面文件再返回到執法現場交給被執法人員。 傳統的手工執法方式工作重復勞動比較多,而且容易疏漏和出錯,工作效率低下。 移動執法的優勢 移動執法的主要優勢體現在: 1、極大地減少了重復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減少了手工紙質記錄和錄入環節,保證了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3、給執法人員提供了知識庫和單位數據庫的大量數據支持,使執法人員執法更輕松。 4、給執法人員搭建了日常的工作流程,可以省去很多繁瑣的操作。 5、提供了出勤迅速的有利條件,并便于應急處理緊急事件。 6、有利于領導監管和查看外出執法人員的任務完成情況。 7、更好的保障了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全。 移動執法的發展趨勢 移動執法目前在國內除了交警行業普及率比較高之外其他執法部門還都沒有規模使用,鑒于此種情況,并且在一股責任感的驅使下,全國各省的諸多公安、交警、城管執法等部門都啟用了鴻馬移動警務室。 我們相信移動警務室將是執法部門發展的趨勢,尤其是在目前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產品質量等公共問題頻出的時期,鴻馬警務室更要發揮我們的社會使命,為社會安全出一份力,為移動執法出一份力。 (責任編輯:admin) |